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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生婴儿出生28天后 即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2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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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对“一老一小”医保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对于新生婴幼儿,只要出生28天后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都可以在90天内随时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大病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孩子出生28天后

可随时参保

为方便家长为孩子参保,“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对参保时间进行了补充规定。原来规定每年6月、7月、8月三个月办理学生儿童参保手续,现在对当年出生的婴幼儿出台更加人性化的规定: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符合两个条件,即“出生28天后”,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孩子就可以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时间至当学年的8月31日。

北京“绿卡”人员

子女可参保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即“北京绿卡”人员的非农业户籍子女不用再等到孩子上学,只要出生满28天之后,均可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强调说,孩子出生28天和取得户口簿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后的90天内,方可凭户口簿前往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高校学生”

不包括非学历教育

对于“高校学生”的覆盖面,新的调整政策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文件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机构(独立学院和分校、大专班)。其中并不包括成人教育以及函授、进修、网络、业余、广播电视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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