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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车险新条款6月启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2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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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了解到,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等决意改善自身形象,对相关汽车保险的条款作出修改。据悉,上述公司修改后的条款将于6月以后正式启用。

天安保险公司车险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车险条款的自查和整改工作。条款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代位追偿、残值处理、争议处理、施救费和法律费以及索赔时限等方面。主要是将上述“不平等条款”中的第一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对第三方追偿”,以方便客户出险以后迅速得到赔偿;对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的处理由“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修改为“经双方商定后进行处理”;此外,还取消了对被保险人索赔时限和起诉法院地域的规定。

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确认上述“霸王条款”已经清除的基础之上,作了部分通俗化改动。如对“碰撞”、“倾覆”、“保险机动车灭失”等容易产生纠纷的名词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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