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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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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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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一位市民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询问今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缴费。接线员热心回答说:“201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已经开始,如果你去年已参保,可在4月30日前,将足额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邮政储蓄银行的缴费存折中,届时系统会自行扣款。如果是新参保人员,可到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老了以后怎么办?”一直是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群众的一块心病。面对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已迫在眉睫。去年1月1日,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把它列入市委、市政府实施的2010年十大惠民实事工程之一。2010年1月15日,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在浬浦镇浬浦村举行,21位60周岁以上的老人从市领导手中领取了平生第一笔基础养老金。据了解,去年全市有16.23万城乡老年居民领到基础养老金,财政支出1.166亿元。

  面对这一惠民政策,广大城乡居民给予热捧,踊跃缴费参保,还有子女为表达对父母的孝心,也为了减轻自己赡养老人的压力,争相为父母参保。到去年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总数(参保缴费人员加上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达41.3971万人,完成绍兴市对我市考核指标的763%,参保人数居全省县级市首位。

  据了解,按规定,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等缴费档次。参保人员选择100元至500元档次缴费的,市财政按缴费标准的10%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按30元计;参保人员选择1000元和20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按缴费标准的8%进行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组成。目前,我市设定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60周岁至89周岁的农村居民60元/人,城镇居民70元/人;90周岁及以上人员100元/人。今后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同时,为了激励长缴多得,在养老金待遇项目中,我市增加了缴费年限养老金,将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挂钩,按年限分段计发。政策还明确规定,我市具有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金额。

  另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同时加发优待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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