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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面推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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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市从5月中旬起全面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今后昆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将被纳入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据了解,今年养老保险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人群为重点,要在12月31日前“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

  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数据,昆明市目前有252.29万农村人口,失地人员达到60多万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人员还在不断增加。部分失地人员社会保障滞后,不能享受与城市同步的社会保障待遇,直接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员介绍,从2007年1月开始,昆明市在三个县区进行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于今年5月正式实行了《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劳动保障等部门也相应出台了《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全面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这些文件的规定,今后昆明的失地农民可以通过缴纳保险费用,到一定年限后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缴费和补贴的多少则根据土地被征用面积由个人、集体和政府来共同分担比例。

  昆明参加养老保险者将近百万

  前日,昆明市社会保险局召开2011年社会保险工作会,到年底昆明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将分别达到98.49万人、69.31万人、61.47万人。

  据了解,今年养老保险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人群为重点,要在12月31日前“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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