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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对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年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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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来,武汉市冒领社保基金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武汉市首次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资格年审。此次年审扩大了年审人群范围,并对逾期不参加年审者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冻结医保卡。此举将有效地改善这一现象。

 武汉市将首次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资格年审,以防有人冒领社保基金。昨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调整2009年离退休(退职)人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年审范围,首次将村改居(“城中村”)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一并纳入年审范围,对逾期不参加年审者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冻结医保卡。

  扩大年审人群范围

  四类人群需要年审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年审共涉及到全市82.65万离退休(退职)人员、7000余名“城中村”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人员,以及16万名在武汉市参加了医保却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省、市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据介绍,年审对象包括:参加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已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而未参加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和享受医疗待遇的离休人员;村改居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人员。

  “今年,首次将后面两类人纳入年审范围。”该负责人说,16万名在汉参加医保却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省、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于其养老关系不在武汉市,以至于不能及时了解其个人生存信息,从而存在有人冒领社保金的可能。

  逾期不年审者

  停发养老金、冻结医保卡

  该负责人提醒说,本次年审工作从今年3月1日开始至2010年2月5日结束,对逾期不办理年审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从2010年3月起暂停支付养老金、养老保障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账户使用)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其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

  武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和村改居人员在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远城区的,在原单位所在的社保处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区的社区办理年审。

  便民提醒

  参加年审,须带齐这些证件

  武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户口、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证件上应注明个人编号)办理年审;中心城区户籍的遗属本人持遗属待遇核发证(证件上应注明个人编号)、社区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16岁以上在校的遗属须持学籍证明办理年审,村改居人员本人持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年审。

  离退休人员年审不能找人代办

  离退休人员资格年审,家人可以拿着证明材料帮忙代办吗?“不行。”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此次资格年审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行动不便或高龄人员可由社区劳动保障员上门服务为其办理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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