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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南海户籍人可参加门诊医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8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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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日起,在南海区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南海户籍参保人,或在区外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可单独参加南海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需全额缴纳南海区居民门诊费用每人每年180元,缴费达账次月起,就享受南海区居民门诊医保待遇。这意味着,在禅城等其他区工作的南海户籍人,既可享受区外职工医保,也可享受区内居民门诊医保。

  昨日,《南海区居民门诊医保制度调整办法》正式公布。备受参保人关注的一大利好消息是,7月1日开始,居民门诊参保人到社区就诊,医保用药全报销!

  南海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南海区门诊医保现行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80元,其他各区均为每人每年120元,“如果南海区继续提高缴费标准,今后估计难以向全市统筹过渡,因此,这次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主要通过调整待遇结构,来维持基金平衡运作。”

  为促进门诊医保制度健康发展,也为了引导“小病进社区”,从今年7月1日起,南海区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从50%下调到40%,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药品报销比例则从80%提高到100%,实行“社区就诊医保药费全额报销”。

  此外,今年南海门诊医保还对报销目录进行缩减,将大量使用率比较低的诊疗项目剔除出来,保留临床最常用的14个项目,同时医用材料不再纳入报销范围。

  据介绍,保留下来的14个诊疗项目去年的使用率最高,可满足常见病的基本诊疗需求,包括血细胞分析、妇科常规检查、常规心电图检查、电脑血糖监测、黑白B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等等。

  南海区人社区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医用材料不再纳入报销范围,一方面是因为从实际的医疗费用构成来看,药品费用占大头,其次是诊疗费用,材料费用占的比例很小,另一方面,医用材料不纳入报销范围是门诊医保的一种普遍做法,之前佛山五区只有南海将其纳入报销范围。

  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南海区实施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特殊病种主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心脏病、脑血管病等五个病种。

  而从今年开始,在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变的情况下,南海将特殊病种二次报销比例最大限度提高,从2012年镇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70%、区级医院50%,调整为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均按10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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