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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将分类监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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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机构投资实行分类监管,将成为明年保监会资金运作监管的一出重头戏,也将是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

  具体思路是,针对不同性质和不同资质的保险机构,实行不同的准入标准,满足不同的监管要求,包括对投资范围和比例的差异化管理。正在起草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办法》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指引》,将充分体现分类监管的政策思路。

  业内人士分析,分类监管标准的制定,将考虑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偿付能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管理经验、人员素质、评估能力、投资业绩等多方面因素。

  同时,未来的监管可能从比例监管走向流程控制。“各公司都说自己制度健全,但是执行力如何很难讲。”一位接近保监会的人士说,流程透明化可能成为今后的监管重点。

  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不久前表示,保险机构在资产规模、治理结构、业务特点、经营效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保监会将结合新投资渠道的准入,逐步引入分类监管的理念。

  即将出台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就将引入分类管理原则。保监会将根据保险机构公司的分类等级核准其投资比例,评级高的公司投资比例将较高。

  对监管层来说,差异化监管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和针对性,有效防范风险。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投资能力强、风控严格的公司可以获得更大的业务空间。保险业“国十条”开辟了很多投资渠道,包括投资不动产、创投行业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渠道不可能一下子都启动。让有能力的公司先试,可以为整个行业积累经验。

  至于如何分类,保监会尚未有成形的方案,市场也格外关注这一问题,尤其是中小型保险公司———如果资产规模成为主要指标,它们的投资将受到更多的限制。

  “尺度非常重要。”一家中小型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呼吁,最关键的应是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而不是资产规模。“公司大不等于运作规范;资产小的公司,风险可能反而控制得很好。特别是在一些新的投资领域,大家都处于起点,应当让不同的市场主体走出各自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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