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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年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2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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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人群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确保今年全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万人。其中,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民工特别是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2月21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农民工、高危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是今年自治区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之一。同时,也将突出抓好事业单位参保工作。

  相关人员介绍,工伤保险有利于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去年底,国家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将更有利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

  在以往的工作中,部分企业逃避这一义务,许多农民工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相关政策不了解。今年,自治区将加大相关政策宣传,继续大力推进农民工特别是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探索完善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将符合参保要求的服务业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同时,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把兴建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用人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做好个体工商户雇工、农村地区企业的参保工作。

  在抓好事业单位参保工作方面,自治区将在进一步落实之前《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中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要求,认真梳理,将应纳入而未纳入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同时,将研究和推动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已将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参保范围的地区,将在完善政策基础上总结经验,为自治区提供决策依据未纳入的地区也将积极开展相应调研,做好准备工作。

  除了扩大覆盖面,今年自治区将在规范和完善工伤保险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好地市级统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立区级调剂金制度基础管理方面,将加快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认定、鉴定、经办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的统一的工伤信息网络,尽快实现工伤保险联网监测数据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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