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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工伤保险医院所开资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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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中,对于受工伤的员工在进行费用报销的时候,就需要所在治疗的医疗开具一些相关资料才能进行费用的报销。那么,报销工伤保险医院要开具哪些资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的报工伤保险医院所开资料,供各位参阅。

  一、报工伤保险医院所开资料有哪些?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工伤医疗费审核申报提供资料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三)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医院财务章)。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四)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由上文可知,在报销工伤保险费用上,医院所要开的资料有: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费用票据原件等。不过,每个地方报销工伤费用所需要的材料都有所差异。为此,上面的内容仅供各位参考。

  (责任编辑:张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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