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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交强险听证的“尾巴”堵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0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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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岁尾,笔者陆续收到了好几家保险公司的广告。正赶上笔者的车险已经快到期,便联系了几家保险公司进行比较,其中最关心的,还是交强险问题。

几家公司的报价各有不同,有一点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听证归听证,但“还没有接到上级通知”,所以,交强险还是按原来的收费标准—鉴于你一年没有出险的事实,可以适当打点折。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地方,我们呼吁了一年,敢情还是没有变化啊。

当然,从听证到新标准的出台,是需要一个过程,在没有新政策正式出台之前,各保险公司自然乐于按有利于己的旧标准收取:谁跟钱有仇啊?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早早有个比较明确的说法,比如说以2008年1月1日为期,之前是按旧标准收,之后按新闻标准收,那么,会有许多车友根据情况来选择交费的日期了。我咨询了一下:如果我按原有的标准交了费,过两天新标准(如果不出意外,肯定会下调若干元的)出台了,会不会给我补差?保险公司的一个小姐,以一种似乎幽默的口吻质问我:您昨天到肯德基买汉堡,今天肯德基提价了,您会不会将钱补给人家肯德基啊?我一下子就被幽默晕了。

打电话问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朋友,他以私人身份告诉我,“今年车险几乎全军覆没!”“要不是交强险补贴一点,那会更惨。”我说:“可是交强险不应该挣钱的啊,应该持平才对。”他说:“我们是一揽子经营的。没有资本运作,没有交强险,那我们的车险赔付就会玩不下去了。”

交强险是不是暴利且不去说它,但至少是赢利的,这一点已经成为事实,一码归一码,所以必须将这个维系公平的交强险费率和赔付标准调节到应该到的位置上去—这一点似乎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时间问题也是一个问题:拖一天就多赚一天,我们许多既得利益集团不是这样干的?固话初装费、手机漫游费、手机双向收费等,不都是以“时机暂不成熟”而拒绝在第一时间纠偏吗?

交强险本身就是强制险,但是怎么交,不应该是一个强制性的问题:已经听证了,新标准应该尽早出台,好让投保人有个明白账,不能由保险公司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推出。再说了,当初把换电脑、换软件的钱都打进了交钱险的成本,现在要降价了,不会又要换电脑、换软件吧?既然听证了,成本也大致算清楚了:估且就把电脑软硬件算到成本里面去,交强险的新费率也该出来了吧,念一个“拖”字诀,就能糊弄了百姓不成?

听证的时候,就应该有这项内容,“交强险”的新标准,也应该强制性地在特定的时间内出台。留了这么一个尾巴,让保险公司做文章,你说我们堵不堵心?(作者为南京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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