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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您了解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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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消费者都曾经或者正在考虑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但其中因为真正了解重疾险的功用和意义而购买的消费者可能并不多。因为保险产品作为一种相对专业的契约型服务,普通消费者能掌握的相对较少。为了让消费者进一步看清重疾险的"真相",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重疾险的相关知识。

  重大疾病保险,即人们俗称的重疾险,属于健康保险中疾病保险的一种。重大疾病保险由国外引进,原名叫做Critical Illness Coverage,直接翻译过来是"危急病症保险",因此它规定赔付的疾病指的是严重的、可能造成死亡的、显著加速生存者提前死亡的、直接影响生存者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导致死亡,或在死亡之前的某个生理过程中体现。

  同时,与一般寿险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重疾险设计的原理和初衷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疗费用,而非对被保险人的身故所提供经济补偿。当然,重大疾病保险也有很大一部分作用在于经济救助,帮助被保人减轻因为罹患重大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及相应收入减少给家庭带来的巨大影响。

  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

  现代重大疾病保险的理念最初诞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南非。当时,一位名叫马里优斯·巴纳德(Marius Barnard)的医生注意到,许多经历了心脏移植或其他重大手术的病人存活下来,但却备受经济上的煎熬。这些病人承担了大量的债务,无力偿还,或无法维持以往的生活水平,有时候存活下来甚至意味着破产。巴纳德医生相信,需要有一种新的保险产品来保护这些在罹患重大疾病后存活下来的人。

  相对成熟的重大疾病保险诞生于1983年的南非,起初只涵盖了四、五种疾病,随后此险种被介绍到世界各地并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在全球众多保险市场上占据着重要地位,尤其是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情况下是作为附加险的形式出现,随着涵盖疾病数量的增多,目前已涵盖几十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越来越广,也出现了集重大疾病保障、寿险和意外险于一体的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在海外

  重大疾病保险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传入英国,随后迅猛发展,90年代时已是销售最好、最受投保人欢迎的产品之一。统计数据显示,英国10%的工薪阶层都拥有重大疾病保险保单,1998年,英国全国新单期缴保险费中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占了23.6%。

  重大疾病保险在东南亚地区已发展得相当完备,尤其是在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重大疾病保险于上世纪80年代初被引入东南亚,随后人们发现此险种可以作为寿险的有效补充,因而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于不同时期推出了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自1996年开始,东南亚地区每年都有超过100万份重大疾病保险新单售出。

  重大疾病保险在中国

  1995年,重大疾病保险首次被引入我国。随后迅速发展壮大,各家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重疾险产品。在中国保监会报备的796个健康险产品中,有199个属于重疾产品。根据保监会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年底,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已经占整个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1%,其中重疾保费收入达到380亿元左右。

  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我国的疾病发生和治疗都正在发生非常大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医疗技术的日益提高,原来认为对生命有威胁的一些疾病现在已经不形成威胁;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部分老年人专患病(例如帕金森综合症)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这样的形势之下,业界内外都希望对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由于医疗技术的演进,很多十年前主流的医疗方法已不再为医院使用,重疾险中关于疾病判定和治疗方式部分的规定也相应地随之改变。为此,保监会最近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重疾险的赔付条件做了许多革新,实现了重疾险的"与时俱进"。

  而配合此次新规范的推行,信诚人寿也率先在其基础之上推出了一款新型健康险产品--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及时予]针对10种常见严重疾病的初期阶段,在行业内首创了"及时部分援助"的概念。这10种疾病包括了:恶性肿瘤、双目失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III度烧伤、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手术、严重脑损伤、脑中风后遗症和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也就是说,在这10种疾病尚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信诚已经可以为病患提供其基本保额15%的部分给付利益。通过这些保障,我们相信消费者将更容易通过"病向浅中医"实现守护健康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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