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辞职” 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4 21:47
人浏览

在锡打工的建湖人小曹昨天来本报反映,4年前,他跟着两名老乡在一家公司做机修工,一起参加了社会保险。上个月两名老乡被公司裁员,丢了“饭碗”后,他们每月都能领到600多元失业金。半月前,小曹与老板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离职不干了。让他想不通的是,至今自己还没有找到工作,为什么领不到失业保险金?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外来民工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参加失业保险的民工,只有因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才能按月领取相应的失业金,辞职人员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据介绍,目前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民工有37万多人,其中有17万人分布市区。两年前,在锡务工的省内农村劳动者被纳入城镇职工参保范围。一旦失业,即可按个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标准领取失业金。现在又按城乡一体化原则,向在锡打工的外省农村劳动者撑起“失业保护伞”,真正让外来民工享受市民待遇。

  今年以来,市区有1000多名在锡打工的外来民工,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仅占市区就业民工总数的0.59%。这明显低于无锡城镇职工享受失业金的比例。“这主要是因为外来民工随意辞职的人多。”有关人士分析,不少外来民工频繁跳槽,流动性强导致阶段性失业率较高。其中许多参保人员之所以无法享受失业金,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连续参保不满一年,按规定这是不能享受失业金的;第二个原因就是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常常不辞而别。其实,失业保险金对失业求职人员来说不是小数字。如果失业民工的月工资为1000元,失业金的月标准就有400多元。据介绍,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按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标准确定,两者合并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表明最长可领取两年的失业金。

  最近,无锡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的程序、办法,以及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的处理办法。有关人士介绍,这有利保障失业民工,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单位逾期影响参保民工享受待遇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