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杨慧俊
“被投诉的单位,99%都存在程度不等的问题。”昨天上午,
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副大队长付锁良表示,为方便举报人,稽查大队对社保侵权案件实行举报零门槛,即便是匿名举报,他们也会公开给予回复。
热词解答 养老保险
没缴养老保险
单位逃不掉
“我2009年与领导闹崩,之后被开除了,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昨天上午,一名王姓市民询问做客郑州市人社局12333热线的付锁良。
王姓市民表示,他是1999年参加工作的,单位每月发放的工资条他都放着。
“像小王这种情况,不管过多少年,单位也逃不掉。”付锁良表示,虽然小王现在已经离开单位,但只要能证明1999年到2009年之间二者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为员工补缴养老保险。
工资条、劳动合同等都可作为证明。付锁良表示,只要一经查实,小王应得到的权益就会得到维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费用,都应由单位补缴,也就是说,从上岗之日起,到离岗当天,都要由单位来缴纳养老保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付锁良介绍,今年1~8月,社保稽查大队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网上举报投诉咨询及其他部门转办案件1470起,涉及职工17331人。经稽查大队努力,为11103名劳动者解决了参保问题。
“根据我们大队的统计,被投诉的单位,99%都存在程度不等的问题。”付锁良表示,“一般情况下,职工不会冤枉单位。”
热词解答 举报
害怕报复咋办
举报零门槛
在现实中,员工因为种种顾虑,比如害怕打击报复等,除非被开除,否则不会轻易举报单位的问题。这给社保稽查带来一定困难。对这个问题,社保稽查大队怎么破解的呢?
“我们实行的是举报零门槛,即使是匿名举报,只要一经查实,都会进行公开回复。”付锁良表示,只要举报者提供单位的名称和侵权事实,执法部门就会前往核查。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查处的案件中,87%左右是群众匿名举报。“只要有一个人匿名举报,单位好多员工都会受益。”
与匿名举报相比,实名举报则有较多的“实惠”。记者注意到,9月8日,郑州市社保稽查官方微博透露,前一天,有位朋友刚刚在稽查大队领取社保举报奖金4493.29元。
主持微博的小张告诉记者,“举报人只举报了一次,我们查实后就给予了奖励。按照规定,实名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将获得100~5000元不等的奖金。”
热词解答 新生儿
缴费后,出生当天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市民提问:今年新政策不是新生儿医疗保险可以随时办理吗?昨天孩子上完户口后去社区,办事人员说只能办明年的医保。我孩子在出生后就住院治疗了8天,花费6000多元,不知现在办卡是否能报销?
12333回复:自2011年1月1日起,1周岁以下的新生婴儿,已办理户籍的,可参加当年的居民医保,缴纳医保费后,参保当年全年(自出生日算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缴费30元可以保一年
昨天下午,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蔡科长表示,只要是201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婴儿,凭户口本都可以到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办理时,需要带彩色照片一张,12元的卡费,每年30元的
保险费。
如果是现在办理,可以一次缴纳今明两年的费用,即60元保到2012年年底。如果有什么问题,还可以到区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反映。
住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关于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的报销问题,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季让花告诉记者,只要是郑州市医
保定点机构,新生儿住院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情况是,他们把医院分为三类,区级医院是一类医院,市级医院是二类医院,省级是三类医院。省级医院去掉900元的门槛费用(市级医院去掉600元,区级医院去掉300元),再减去自费药品等,剩下的费用可以报销60%(市级医院报销65%,区级医院报销70%)。
举例来说,一位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后,住院费花了1万元,如果他住在省人民医院,并且自费药品花了2100元。他报销花费的钱数就是:1万元减去900元,再减去2100元,剩下7000元乘以60%,就是他可以报销的花费,也就是说,这位新生儿可以报销住院费4200元。如果他住在郑州人民医院,则是1万元减去600元,再减去2100元,剩下7300元乘以65%,可以报销花费4745元。
热词解答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用工
由派遣公司缴保费
现在,许多单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这部分人员的社保费用该由谁缴纳呢?
稽查人员称,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保费用,一般情况是用人单位把费用转给派遣公司后,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来缴纳。该人士表示,劳务派遣用工不是主流用工形式,根据规定,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才可实施劳务派遣。
“今年以来,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存在不给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员办理社保的情况。”付锁良表示,对这种情况,稽查大队将进行严厉查处。
热词解答 不定时工作制
每月加班超过90小时
咋算加班费
市民反映:我们公司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现在每个月都加班超过90个小时,但是公司不按国家标准结算工资(周六周日按平时的1.5倍),公司解释说是向人社局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12333回复: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温馨提醒
可通过多种方式举报
拨打郑州市人社局12333热线;
拨打举报电话:0371-67170200;
发送电子邮件:
jichajb@hazz.lss.gov.cn;
QQ举报:1067129942,106726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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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eibo.com/zzsbjc或搜索新浪微博“郑州社保稽查”举报;
信件举报:郑州市航海西路7号郑州市社会保险举报投诉中心,邮编:450007。(如果您有话要说,请发邮件至:368577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