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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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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下发了《关于促进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补充通知》,打包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新政策。

  根据规定,今年毕业的沈阳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或已毕业不到两年灵活就业的,如果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了养老和医疗保险,沈阳市财政将对养老和医保的统筹部分给予补贴,养老保险按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2%补贴;医保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6%补贴。毕业生拿相关证件到社区即可办理申请,补贴的期限至明年6月30日。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通知》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其中,沈阳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范围将在原有以企业为主的基础上,扩大到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引导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地见习,增强实践经验。

  见习期如果6个月不够可延长至12个月,见习期间的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60%由市财政出资,为见习单位减轻了不少压力。另外,如果见习单位聘用了毕业生并缴纳了保险的,企业缴费的50%也由政府承担,这一政策一直施行至今年年底。

  新政策规定,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签约1年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在今年年内政府将给予1/3的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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