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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镇市民也可报销生育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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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新疆为了延长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链条,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的覆盖范围,特意将城镇市民也纳入生育保险报销的范畴内,而不仅仅只是城镇职工可报销。

  生孩子能报医疗费用,将不再是新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才能享受的待遇,新疆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3月1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获知这一好消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黄恒义介绍: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链条延长至产前,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这些工作正在全疆范围内展开。

  大概去年四五月份一些地方已开始扩大城镇居民保险的支出范围,在无须多交医疗保险费的前提下,按定额来报销参加城市居民医保生育人员的生育医疗费。

  定额就是限定支付的额度,比如:顺产每人1500元、助娩产每人2000元、剖宫产每人3000元,居民生育时的费用包括住院、检查、床位费等,主要是医疗保险由居民保险报销。

  记者还了解到,新疆已要求各地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要求各地统筹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衔接,积极探索保障城镇居民生育相关费用的具体措施。

  在石河子市已实现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一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生育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将可报销。目前,新疆的阿克苏地区、巴州等地已将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今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6万,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3人,失业保险达185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5万人。

  今年老工伤将纳入工伤保险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将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全覆盖、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地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政策。

  黄恒义介绍说,在今年4月底前,新疆将会把国有企业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让他们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随后其他的老工伤,如民营、集体企业单位将一并纳入,今年年底前将主要解决还没有纳入保险的老工伤,他们没有任何保障,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解决。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模式将类似新农保

  目前新疆还未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但从昨天的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从无到有,优先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黄恒义介绍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主要是针对无收入的城镇老年居民,现在有职业的居民都已基本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农村都有了新农保,可城镇里一些无收入的老年人还没有养老金,这是不合适的。

  他还介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模式和新农保的模式差不多,有一部分基本养老金。政策还会对未到60岁的或已达60岁的老年人的相关纳入保障政策进行细化。

  参保范围:具有乌鲁木齐市城镇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残疾人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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