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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4月1日起调至73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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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将从4月1日起上调至每月730元。

  这是上海连续第五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上海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分别提高到625元/月、680元/月、73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鲍淡如还表示,为切实提高本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上海将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收入标准作适当调整,对社会协管类和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分别在现有收入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和160元,即分别从1300元和1210元调整为1400元和1370元。其他社区“四保”等公益性岗位收入标准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

  此外,上海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也将从672元提高到768元,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将从560元提高到640元,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也将从560元提高到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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