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9 00:53
人浏览

  核心内容:如果买了失业保险后,因为某些原因要转移待遇到其他地方时,那么应该如何转移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部门名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转移

  服务对象:个人、企业

  办理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办理条件转出: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待遇条件后要求将失业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

  转入: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异地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要求将失业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

  办理程序转出:需转出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手续。经核定办理转出后,参保入携带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

  转入:需转入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或个人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手续。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回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一、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所需资料:

  1、单位代办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转出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意接收证明。

  二、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所需资料:

  1、申请转入人的申请表。

  2、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广州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本人和户主页)。

  3、转出社保机构的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4、单位代办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转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