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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可补缴1992年10月以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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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理补缴是件利民的好事儿。处理好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让老百姓老有所养,能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自己的心情也顺畅

【民生】北京出台新规补缴养老保险

飞来飘去 宜早保障 李法明 画

10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的配套文件,规定从11月1日起,在北京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可补缴1992年10月以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今,这项利民业务已经实施半月有余。

11月12日,笔者在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外面张贴的补缴养老保险须知前,看见一位灰白头发的老先生正仔细地抄写关于补缴的主要条文。他说:“我现在已经退休了,今天是来为女儿办理补缴的,女儿上班没时间来。2000年到2005年这几年,《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出台,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没给女儿上社保。她这几年的养老保险缺口大概需要两万多块钱,女儿只有高中学历,挣不了多少钱,这些钱我准备替她垫上,但也只能上最低档的,再多一点我就负担不起了。”

对于补缴的业务办理,老先生不是很满意,他说:“需要办理补缴的人很多,但是这里只是周一到周三能够办理补缴,每天限领100个号,一开始没注意到这一点,下个星期我还得来,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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