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济南:看看养老保险缴得对不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18:32
人浏览

  记者从济南社保获悉,2009年度《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于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发放。发放人员包括2009年4月—2010年3月期间缴费的人员。

  今年发放对账单的方式: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缴费人数20人以下的)实行免费邮寄的方式,请缴费单位2010年5月15日前将通知填好并发送到单位缴费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定邮箱。所在辖区邮箱:市直jnsi_00@163.com;历下办事处jnsi_02@163.com;市中办事处jnsi_03@163.com;槐荫办事处nsi_04@163.com;天桥办事处nsi_05@163.com;历城办事处jnsi_06@163.com;高新办事处jnsi_07@163.com。

  社保办提醒,未登记邮寄地址的缴费单位请于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单位参保所在经办机构现场领取《对账单》。缴费个人在收到《对账单》后,要认真核对户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月数、个人账户记账等内容,无异议的由缴费本人在《对账单》企业留存联上签字,由缴费单位负责将此联依年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存。有异议的,缴费单位应向社保机构提出更正要求。

【出处:山东商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