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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储蓄功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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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人寿保险不仅有储蓄功能,还有投资功能。由于人寿保险采用均衡保费制,纯保险费中的大部分用来提存准备金,它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为了实现对被保险人的承诺,保证偿付能力,寿险公司必须利用这些准备金进行可靠的资产增值以取得足够的投资收益。所以投保人寿保险,除可以获得保障外,同时亦是一种投资和储蓄,投保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投资收益──红利和储蓄收益──利息。而且保险单所有人还可以享有诸如保单抵押贷款、退保、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等权利。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购买寿险、股票、债券、国库券、商品房等也成为人们将货币保值增值的选择。人寿保险费一般有三部分组成:意外事故保险费,疾病死亡保险费和增值保险费。前两者保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疾病等事故高残或身故而造成的损失,可以看成一种消费;增值部分保费作用主要在于能按照保单预定利率增值,满足收益人的养老、升学等需求,具有投资功能。我国保险市场的人寿保险险种,功能齐全,大部分属于综合性险种,从风险性、保障性、可靠性和收益性角度来考虑,具有投资功能。而且参加个人保险还将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免税等,与其它投资手段相比,这一点也是相当优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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