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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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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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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镌娟) 昨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集美区灌口凤泉广场举行“厦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区人社部门也同时启动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周的重点是不久前我市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通过走村入户式的政策宣传,为居民算细账、明白账、家庭账和实惠账,使其尽早参保。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应保未保人群、尤其是农村参保人群,应该早日参保,早得实惠,因为我市养老保险政策实行的是政府补贴与缴费挂钩、多缴多补。为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若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间积累的个人账户金额(含政府补贴和代缴部分),可以抵扣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也可以合并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我市养老保险新政对于困难群体的扶持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政府代缴人员的范围从原来仅限于农村的计生对象,扩大到城镇计生对象且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将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据悉,通过努力,今年底我市46-60周岁居民参保率将可望达到95%,60周岁以上参保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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