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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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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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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悉,这次调整依据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缴费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从7月1日起按新的缴费基数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这次调整中,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7.58元,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按我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调整规范,最低缴费基数为1204.5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6022.75元,企业缴费费率为单位20%、个人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在我市200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进行选择,缴费费率为20%,2010年缴费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月缴费额为240.91元。
  为确保9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缴费基数,市社保局希望广大参保企业于9月之前完成201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如果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0年缴费年度需要按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标准进行缴费的,须携带身份证于8月31日前到市社保局一楼大厅或市劳动保障中心二楼窗口进行申报,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不变。市社保局还提醒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办理现金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代缴等手续要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切莫轻信谎言上当受骗。

【出处:安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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