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辽宁]沈阳:从企业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04:04
人浏览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 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出处:辽沈晚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