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6月1日起 市民缴保险费要到市商业银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16:23
人浏览

宜宾新闻网5月25日讯(记者 余丽 )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便个人参保人员就近即时缴纳社会保险,从6月1日起,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代收——这是记者5月25日从宜宾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市商业银行代收保险费的范围包括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而委托代收保险费的银行有:宜宾市商业银行在翠屏区、宜宾县范围内所属各营业网点。

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当年社会保险时,持《社会保障卡》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宜宾市商业银行在翠屏区、宜宾县范围所属任一营业网点缴费。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缴费实行一年一次性缴纳全年保险费,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时间从当年缴费基数公布之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值得一提的是,凡属初次参保、办理个人参保人员续保手续并缴纳续保当年社会保险费、补缴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当年缴费、转移保险关系及缴费基数未出台前住院就医需提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个人基本信息有误需作修改等特殊情况,仍须到宜宾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办理相关缴费业务,由社保局出具缴费计划单后再到宜宾市商业银行咸熙街支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