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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老年公寓设医保联系点 足不出户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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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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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5月12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医保部门获悉,烟台社会医疗保险老年公寓服务联系点制度开始试点实施。今后,试点老年公寓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的老人,在公寓内即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业务。

据介绍,老年公寓的卫生室一般只配一名医生,而且不设药房,按照现行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不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不能进行医疗保险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结算业务。因此,参加医保的统筹病种老人报销医疗费只能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通过原单位工作人员到医疗保险处结算科报销。但是,老年公寓中的老人以鳏寡孤独居多,这对老人来说非常不便。

目前,烟台在老年公寓设立社会医疗保险服务联系点,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次。此项措施旨在方便参加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统筹病种公寓老人报销门诊医疗费。首批试点的两家老年公寓分别是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烟台老年公寓,与之建立联系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分别是烟台山医院和海港医院。

今后,这一制度将扩大实施范围,逐步覆盖烟台市所有老年公寓。(YMG记者夏丹 通讯员周宏妮 马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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