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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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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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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来,在中共广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倾情关照下,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立了“以惠民利民为主线、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统筹城乡为抓手、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走出了一条“继承-创新-发展-提高”的路子,劳动保障工作实现了由全面推进向全面提升的历史性跨越。

  一、2005年以来的劳动保障工作

  (一)统筹推进劳动保障工作

  2005年以来,全市每年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常年稳定输出城乡劳动力75万人以上,年劳务收入43亿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5%以内;基金滚存结余19.86亿元,五年净增15.39亿元、增长3.44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由2004年的511元/人·月增加到1096元/人·月,人均增加585元/月,翻了一番。近五年,我们在全省的综合排名由过去比较靠后逐年上升为2005年和2006年的第四名、2007年的第二名,2008年以后跃居全省第一名;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连续5年被评为一等奖,2008年荣获全市非经济部门第一名,局领导班子连年被评为“四好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广元劳动保障先后有10项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18项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包括山东、浙江、新疆等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内的70多个省内外市以上单位先后来广元考察学习。2007年11月21日,省劳动保障厅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广元劳动保障工作经验介绍,11月23日厅党组会议决定在全省推广“广元经验”。目前,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一个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机制正在建立,一个风正心齐、创新务实、攻坚克难的氛围正在形成,一个勇挑重担、惠民福祉、争创一流的团队正在成长,一个环境更加优化、作用充分发挥、活力不断增强、地位显著提升的形象正在树立。

  (二)着力创新劳动保障新机制

  新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给我们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结合广元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坚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不冲击制度框架、不引发新矛盾、不留后遗症的原则下,大胆创新机制,10多项工作在制度政策没有覆盖的情况下实现了突破,多项创新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1、着力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新机制。2006年初,我们邀请民政、财政、人事等部门就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农民工工作、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开展调研,将调研成果向原省劳动保障厅作了汇报并得到大力支持。2007年5月,由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财政、公安、民政、国土、人事等7个职能部门将调研成果在广元经济开发区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随后提出了广元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和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建设的意见;8月,原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张成明同志率领8位处长前来广元就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开展了一个星期的专题调研,加快了推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的进程;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省厅先后有4位副厅级领导带队来广元调研指导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11月上旬,省社科院、西南财大、省劳科所5位专家专程来广元就全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现场调研论证,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力量反复讨论,多方测算论证,进一步优化方案,特别是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我们把苍溪县青川县利州区从事养老保险工作20年以上的3位同志集中请到市上专题研究论证40多天;11月20日,首届全省劳动保障(统筹城乡)论坛在广元市举行,《广元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的思考》主旨报告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肯定;论坛结束后,我们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广元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广元市统筹城乡就业实施意见》和《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8年春节前后,省厅各分管领导分别组织有关处室、经办单位等领导分别就这3个方案进行了论证,形成了一致意见;3月,我们邀请西南财大博士生导师、社保精算专家张运刚教授组成课题组对《办法》进行精算,得出了精算结论,认定该《办法》符合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趋势,切实可行。精算测算首次风险出现的时间较广元市测算时间向后推迟了6年(广元市测算是2024年,专家精算为2030年),且完全可以掌控;9月6-7日,由省社科院、省劳科所、西南财大、四川大学组成的7人专家组对《办法》进行了严格、认真、充分的论证,形成了专家肯定性结论意见;2008年11月19-21日,张成明厅长再次带领省厅领导和处长一行9人来广调研,对我们的调研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全力支持广元市推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2009年3月6日,原常务副市长王菲同志带领财政、发改、国土、林业等部门到我局就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的方案和推进意见专题听取了汇报,在此基础上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3月15日,我们向省厅报送了《关于审定〈广元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的请示》,省厅将4月29日批复了我们的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发后,我们抢抓国家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机遇,于4月10-11日邀请全国医保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司副司长陈金甫举办了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专题讲座,并庚即启动对“制度统一、标准各异、自主选择参保、权利义务对应”的医疗保险制度专项研究,同时拟纳入苍溪县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范畴统一试点。4月23-24日,市局组织27人工作组前往苍溪县,再次就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和推进意见与苍溪县委、县政府交换意见,并分成统筹城乡综合组、就业组、养老保险组、医疗保险组、基层公共服务建设组对各个分方案及其实施意见进行了培训。5-9月,我们在苍溪县正式试点并取得成功。

  2、着力探索建立“两定点招标和末位淘汰”医保监管新机制。2005年以来,针对医疗保险服务中出现的浪费现象和市本级连续三年住院统筹基金赤字2282万元的严峻形势,从2006年起,广元市对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进行了以“五个转变”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一是“两定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资格的确定实现了由行政指定向市场竞争的转变。广元市从2006年起,“两定点”资格由过去的行政审批改为市场配置,将其纳入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办法,市本级中心城区通过招标进入的定点住院医院22家,定点药店37家,在准入环节有效引入了竞争机制。二是对“两定点”单位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我们建立了“两定点”单位“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度,对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差、年度考核中处于末位的,按3-10%的比例淘汰。2006年以来,先后有7家定点医院和6家定点药店被淘汰。与此同时,针对因淘汰缺额和参保人员增加的实际,又新补充招标采购定点医院14家、定点药店13家。三是对“两定点”实现了由行政约束向费用约束的转变。我们在坚持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实现了对“两定点”单位以费用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获得定点资格医院承诺的医疗服务费综合优惠率都在10%以上,个别医院高达25%,承诺药品和卫生材料进销差价率低于10%,个别医院低到1-2%。同时,我们抓住医疗费用结算这个“牛鼻子”,对定点医院实行“总额”、指标、人头、单病种以及总额控制下弹性付费等多种结算方式,使有限的医疗保险资源合理利用。2006年以来,市本级同口径计算节约支出8000余万元。四是“两定点”单位实现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自我约束的转变。在“两定点”引入竞争后,我们建立了专职、医疗同行、社会和媒体共同负责的“四位一体”医疗监管模式,两定点”单位为获得定点资格和获得定点资格后不被淘汰,自觉遵守医疗保险政策,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同时,相互监督,内行监督内行效果十分突出,定点药店主动将保健食品、化装品等非药物品撤下柜台,各地普遍存在的定点药店销售保健食品、化装品等非药物品的顽疾在广元市被根除。五是“两定点”单位实现了由一家管理向多家监管的转变。“两定点”单位从准入、定点期间和退出三大环节,都接受来自部门、同行、媒体、社会和专职监管人员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个环节都有激烈的竞争,各定点医院在不断提高诊疗水平的同时努力降低费用,主动让利于参保人员,不合理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效果十分明显:2006年以来的连续4年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幅比收入的增幅平均慢20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住院统筹基金保持结余,2008年在因特大地震灾害和2009年因金融危机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收支平衡,且在消化以前赤字的基础上,其结余额的支撑力度提高到国家要求的6-9个月内。广元市的“两定点”监督管理做法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两次全国性医保工作会议邀请广元介绍经验,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华社、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财经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国家、省重要新闻媒体一直跟踪报道,山东、浙江、新疆等省内外60多家医保同行先后前来考察学习。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拟实行制度和经办的“两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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