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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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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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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郑州市医保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所调整,两大变化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一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6000元/年提高到60000元/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仍为180000元/年。政策调整后,郑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金额由原来的216000元/年提高到240000元/年。

  二是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和申报范围,在原有15种门诊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帕金森氏病、肺间质纤维化、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丙肝、血友病7种门诊规定病种;同时,对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原先只可申报一个病种,调整为可同时申报两个门诊规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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