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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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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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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烟台市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提至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

  ?2011年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4月22日,烟台市深化医药卫生体改革工作会议在东方海天酒店召开,会上记者获悉,今年烟台市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给力的政策措施。

  ?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将提至70%

  2010年,烟台市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2011年,烟台市进一步提高了筹资标准,市长张江汀强调,各级各政府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人均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

  与此同时,今年也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由60%提至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新农合补偿方案实现全市基本统一,住院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对于重大疾病,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争取大病救助经费按20%比例再给予补偿。

  ?2011年烟台市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2011年,烟台市将继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使参保人数达到253.8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将省管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属地职工医保统筹范围,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促进失业人员参保,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 [导读]:2010年烟台市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提至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

  另外,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

  今年,烟台市将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结算方式,基本实现参保(参合)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下同)。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按照省里部署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扩大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范围,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报。

  与此同时,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鼓励居民连续参保缴费。

  ?村卫生室将试点推行零差价售药

  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格按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新农合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提高医保乙类药品中的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支付水平。

  积极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烟台市在莱州、龙口、招远、福山、莱山等5个市区所有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都要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实对乡村医生给予年人均6000元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20%)、

  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30%予以补助;允许村卫生室收取诊查费,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以增加乡村医生收入。 [导读]:2010年烟台市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提至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

  ?今年基层将着力培养全科医生

  今年,烟台市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6个县级医院、10个乡镇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任务。再争取中央支持1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4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力争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个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1-3个达标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每个行政村。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措施,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不足的问题。安排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130人次和3320人次。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到25元

  2011年,烟台市将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得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全市统筹,并加强监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导读]:2010年烟台市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提至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28.6万人、8.5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

  ?制定措施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今年,烟台市制订并落实了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跟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政府投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

  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费金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医院拨付一定数额周转金,并及时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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