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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保中心:将逐步停用原省本级社保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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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注意了,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于近期逐步停用原省本级社保卡。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了具体时间安排,即:从2010年12月1日起,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启用过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对应的原社保卡将即时停用;凡已制发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其原社保卡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社保卡将于2011年4月1日起全部停用,届时参保人员必须使用新的社保卡进行刷卡就医结算。

  省医保中心昨指出,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应尽快到省医保中心领取已制作好的社会保障卡及用户手册,及时发放给参保人员;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重视社会保障卡推广使用,并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按期完成社会保障卡系统改造工作。

  此外,2011年1月1日起,凡不能使用社保卡的定点医疗服务网点,省医保中心将予以暂停医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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