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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医保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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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使用

  目前,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采用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的形式管理。社会保障卡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参保人员身份的识别;二是在太原市医保定点机构进行就医和购药消费。

  具体来说,在3种情况下可使用该卡:参保人员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甲、乙类药品和检查治疗费用。卡内金额不足支付的,个人自付;参保人员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的起付线和进入统筹计算的个人自付部分;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加盖药品外购专用章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甲、乙类药品。其中,离休干部的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B 挂失

  如果医保卡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到市医疗保险中心一楼东厅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维护业务窗口及时申请办理挂失,冻结账户金额,冻结期为一周。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利益,特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周六日值班,工作时间为8时—12时、14时30分—18时(夏季为15时—18时),及时受理医保卡的挂失,挂失值班电话5628033。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挂失后又找到的医保卡,在办理解挂后可以继续使用。解挂时,参保人员要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和医保卡,到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一楼东厅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维护业务窗口办理。

  C 补做

  医保卡遗失后,办理了挂失登记的,一周后,持《太原市社会保障卡挂失通知单》、本人《医保诊疗手册》(或身份证)、卡工本费25元,到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一楼东厅社会保障卡补做窗口办理补做。医保卡损坏后需要补做的,参保人员持坏卡、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和卡工本费25元,到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一楼东厅社会保障卡补做窗口办理注销重做。

  在办理补做登记3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和加盖财务收讫章的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缴费凭证,在医保中心一楼东厅太原市社会保障卡领卡窗口领取。领到新卡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同时进行卡圈存,将个人账户金额(含旧卡余额)转存进新卡。

  D 密码

  为了卡的使用安全,太原市医保中心专为每一张医保卡设置一个密码。医保卡在发卡时已存储卡的初始默认密码为“123456”。参保人员在领到卡后,应及时修改卡密码,以防止卡遗失而被他人盗用。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卡密码保护卡内记载信息的安全性,切勿将密码写在卡面上,也不要将卡密码设置成自己的生日。

  在使用中,若3次密码输入不正确,卡就会被锁定。遇到这种情况,参保人持被锁的卡、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到市医疗保险中心一楼东厅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维护业务窗口解锁。若委托人代办,则必须持委托人的身份证。

  E 圈存

  只要参保单位按月及时办理了缴费业务,个人账户金额就会由系统自动记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参保人员即可圈存医保卡。

  目前,市医保采取脱机消费的卡运行模式,使参保人员在不联网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就诊和购药,然后由定点机构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数据传到医保经办机构。这样就需要进行卡的圈存。圈存,就是将个人账户金额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存到医保卡上。医保卡圈存成功后,持卡人就会查到卡内余额。医保卡个人账户金额可累计,可跨年度使用。

  参保人员在新卡启用、消费记录累计满30次、卡内金额不足时,可对医保卡进行圈存。对于离休人员,在离休门诊费用报销和年底个人账户余额退付前后必须进行两次圈存。

  医保卡可在市医保各定点医院、药店、社区进行圈存,与在市医保中心圈存效果一样。另外,医保卡频繁圈存可减少卡的使用寿命,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卡,以免丢失或损坏。

  在圈存中如出现圈存不成功的情况,参保人可持医保卡、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到市医保中心一楼东厅太原市社会保障卡维护业务工作窗口办理维修,若委托人代办,则须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医保诊疗手册》。

  F 提醒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在用卡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算机系统程序提示来操作,尤其在圈存、读写卡时一定要注意,等计算机提示可以拔卡后,方可将卡拔出,否则会造成卡的损坏。另外,还应避免卡片接近高温物体,以防卡片遇热变形或损坏。卡芯片金属触点接触强电或超过1500V的静电时,可能损坏卡芯片。最后,还应避免卡片接近高磁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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