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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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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开始,又是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候了,那么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哪些人可以参保?新生儿如何参保?如何享受待遇?26日,市社保局居民医保中心副主任关秀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身份不同参保时间不同

  关秀杰介绍,11月1日办理参保的对象为新保及续保普通居民,指的是具有鞍山城镇户籍、不是在校学生也没有工作的居民,其中包括未参加职工医保,并且只有《残疾人证》,且属于一、二级残疾的居民;具有鞍山市城镇户籍,无用人单位,并持有《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失地农民、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从业人员随住家属。这些人员可以办理新参保手续。

  续保居民是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普通居民,这里也不包括在校学生、入托儿童、低保和新生儿。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缴费。如不在规定时间参保,将享受不了居民医保的待遇。

  至此,我市从2012年开始,身份为在校学生、入托儿童的,从9月1日至11月28日可以办理参保手续,其余的均为普通居民,参保时间是11月1日至12月20日。

  低保对象可获门诊救助

  据介绍,居民医保政策中,对于特困居民还有优惠政策。低保居民参加居民医保除正常享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住院医疗待遇外,还可享受门诊救助医疗待遇。在低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政府承担门诊医疗费用的60%,个人承担40%,每年每人享受门诊救助的最高金额为100元。

  低保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免除起付金(俗称门槛费);重症尿毒症透析、肝肾器官移植后应用抗排斥药物费用按相关医疗机构级别住院统筹比例支付后,政府再救助1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为3000元。

  低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第二医院、长大医院、千山医院、第三医院、康宁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铁东区人民医院。

  新生儿参保时间享受待遇有不同

  新生儿在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可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

  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新生儿办理参保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三个月之内,个人缴费金额为40元,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母亲没有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办理参保时间为出生28天之后至三个月之内,个人缴费金额为40元,享受待遇时间为保费缴到商业银行次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居民生育费用也可报销

  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生育费用也可报销。参保人凭本人医保卡、准生证到普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可享受相关待遇。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按照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范围: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费;分娩期间生育并发症费用;分娩期间新生儿所需的常规诊疗费、药费以及疾病治疗相关费用,但应在三个月内补交新生儿参保费用并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待参保手续办理结束后,须持卡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核销);计划内生育发生的流产、引产费用。但不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该费用按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从原渠道解决。

  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

  据了解,今年,我市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再次提高。成年人和老年居民均为80%、75%、70%,未成年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为85%、80%、75%。但在报销时需要扣除起付标准和自费用药。

  参加居民医保,门诊相关费用也可按比例进行报销,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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