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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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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用处,没有医疗保险的保障,存在看病难、费用高等一系列的问题。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劳动者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水平为基本医疗保险。它有两层基本涵义: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与财政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能满足大多数职工基本的医疗需求。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医疗保险有哪些分类?

  1、普通医疗保险

  这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能够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其投保方式一般是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主要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是医疗保险的种类之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作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险)的附加责任,个人和团体都可以参保,无需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其赔偿方式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1年。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3、住院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团体投保,也可以个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补偿给付方式的住院医疗保险,要规定对每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既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也是医疗保险的种类之一。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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