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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位村医集体辞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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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特别是其中的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减轻了人们的负担。那么,36位村医集体辞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

  一、“36位村医集体辞职”最新消息

  因为“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上级拨款越来越多,到村医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工资发放不到位,上级层层克扣,现在我们村医已经生活不能自理”,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36名村医集体辞职。看到这一消息,似乎有点让人不太可信。但通许县人民政府官网7月6日发布的《关于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36位村医集体辞职及有关情况的通报》,似乎证实了这一事情的存在。

  一个镇36名村医集体辞职让人不太可信的是,辞职信中称“上级拨款越来越多”,而这些村医却“已经生活不能自理”,这前后相互矛盾的叙述,或者说他们称之为的辞职理由,的确令人难以相信。

  从网络上曝出的辞职信可见,这些村医在过去的时间里,在医院管理下工作的很开心。他们称,医院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而且,医院给予的良好学习氛围,让他们学习很多新的东西充实自己,得到很多实践经验。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且对村医都有益的。可他们为何要辞职呢?

  如果说,辞职信中表示,这些村医认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自己的表現不能让自己感到满意,对医院的照顾深感愧疚,没有给医院做过贡献,自身的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医院的各方面需求的话,可以认为是引咎辞职。倘若如此,不至于会引起网络乃至有关媒体的关注。更不能引起通许县政府高度重视,而“立即抽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约见有关当事人,对该文(辞职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仔细分析一下公开的、带有辞职人按着红色手印的辞职信,真正让他们辞职的原因则是,“上级拨款越来越多,到村医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工资发放不到位,上级层层克扣”。事情果然如此吗?期待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能迅速将真相告知大家。

  就在青锋撰写这篇评论时,有人提醒,湖南教师李尚平17年前因为带头为数百名教师讨薪被害,至今案件未破,这36名村医现今又公开在网络上变着法以辞职表明,在上级拨款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自己工资却发放不到位,并明确指向系有关人员克扣,会不会也要遭到报复呢?青锋直言回应,相信不会。因为,出现这种情况,里面肯定有一定原因,即便有些人有意克扣,相信通许县有关部门会及时查清事实真相,还36名村医以公道。

  二、36位村医集体辞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为保障参保职工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店进行资格认定并允许参保职工进行选择。为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和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目标。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国家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2001年底,全国97%的地市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达7629万人。此外,公费医疗和其他形式的

  医疗保障制度还覆盖了一亿多的城镇人口,中国政府正在将这些人口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8年6月,江西省人社厅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目录代码》,《中药饮片目录代码》将875种中药饮片统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816种(占93.26%)纳入甲类报销,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实施办法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三、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一一解答的关于36位村医集体辞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是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的。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有其他的问题的话,可以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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