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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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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规定了民政大病救助的人员必须符合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其一的标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有什么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有什么

  1、属于城乡低保对象。

  2、是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有什么

  二、民政大病的救助形式

  1、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1、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2、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与过去相比,有进一步的拓展,就是说大病医疗保险将来可能在定点医疗、医保项目等方面,有所拓展和拓宽。

  三、民政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村(居)委会或乡镇社会救助所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申报的材料和《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委会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县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有什么的相关内容。满足救助标准的救助对象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可以进行医疗保险报销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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