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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2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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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会购买医保,这样能给自己一份保障,在生病治疗的时候,能够根据规定申请报销相关费用,但是很多人对于能够报销多少并不是很了解,实际上,对于医保的报销一般是按照规定的比例来进行的,那么医保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保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1、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4、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5、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医保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二、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医保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医保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三、医保报销的注意事项

  1、参保人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如需住院,需要参保人先预交医疗费用押金,出院结账后多还少补。

  2、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必须经过医院主治医师同意之后提出转诊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分审核同意后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其中,转诊只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必须先由本人进行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3、出院后,医院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的金额和个人自付的金额,医保报销金额可直接在医院医保结算处直接报销,个人自付部分需由参保人自行结算。

  4、参保人员住院后的统筹基金的起付线标准件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保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等知识,综上所述,根据不同的情况,医保能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在职员工,看门诊或者急诊医疗费用在2千元以上才能报销,需要带齐资料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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