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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店转让管理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0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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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东西都是可以进行转让处理的,不过一些特殊的行业就会比较麻烦,并且也是需要很多的流程才能去进行的,面对我们所知道的医保和药店来说,如果我们需要去转让的话,到底怎么去进行转让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保药店转让管理规定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医保药店转让管理规定

  1.门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门店店长、 药师等人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对门店的药

  面进行监督管理。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门店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药品配送

  1.门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门店不得单独进行采购。

  2.门店按照《施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广管X ?理办法(实行)》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新人礼包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门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药品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专柜陈列。.

  3.门店每个季度做好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商品帐货相符,盘点表并按要求保存备查。

  药品销售

  1. 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每次配药必须认真填写“医疗保险诊历本”。

  4.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的信息。

  

  二、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概念不同。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第二、功能不同。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第三、发卡地方不同。医疗保险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而社会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三、个人如何缴纳医疗保险

  自己交医疗保险具体方法:

  1、找社保局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这种方法可以解决个人社保问题,避免断缴,但是只针对本地户口人员,并且只能交3险,其他交不了,如果你对生育保险方面没有需求,这一点也可以考虑。

  2、找社保代缴公司缴纳五险。

  这种方法适合每个个人,无论你是本地个人还是外地个人。只要你现在处于减员的情况,就可以找代缴公司进行缴纳,与在职员工享受一样的社保待遇,每个月缴纳一些服务费就可以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保药店转让管理规定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医保药店的管理来说我们肯定是得去了解管理条例里面规定的东西,我们不能违规进行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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