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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没有报警保险是否可以理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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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险人按时交纳保费并且保险期间没有出现相关的纠纷或者不诚信(骗保)等问题时,保险公司理应理赔,报警或者没有报警对理赔没有直接影响,只是保险公司会依据报警时间的长短扣除相应的调查费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意外死亡没有报警保险可以理赔吗”相关知识。

  意外死亡没有报警保险可以理赔吗

  单纯的索赔,意外伤害保险规定是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两年。但报案和索赔是没有关系的,报案是义务,索赔是权利,这二者都是基于保险合同产生的,互相不影响。报案的规定一般是十天内,但如果没有及时报案,保险公司可能会因此多支付的调查费用是要从赔付的金额中扣除的。这是报案不及时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索赔期限无关。

  1、如果投保的是意外保险,那就赔付100%;

  2、如果是投保了医疗保险,那就分文不赔;

  3、如果投保了其他保险产品,或者全赔、或者退还保费、或者返还现金价值。

  所以,要看清保险合同上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的赔付是根据保险合同给付的。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 injury insurance )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一)意外伤害的含义。

  1.伤害。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角、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2.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意外伤害的构成,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1)死亡给付;(2)残废给付;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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