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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过世孩子未成年 离婚丈夫能否代领理赔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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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的生活,巨大的经济压力,迫使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开始为自己和子女的生活寻找更有力的保障,于是许多睿智的父母选择了保险。但这同时又带来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

  单身父母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未成年的孩子作为惟一的身故受益人,他的保险金应该由谁来为他领取和保管?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的利益呢?

  案例回放

  徐芳芳于2000年与丈夫李明离婚,独自抚养儿子李小小,长期与娘家人一起生活。2003年4月,徐芳芳在还完房贷之后,决定对自己和儿子的未来作一个长期的规划。考虑再三,她用剩余的积蓄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海尔纽约人寿保险公司的智富宝两全(分红)保险,保额为52147元,指定身故受益人为李小小。2003年9月,徐芳芳在广州出差时不幸遇车祸身故,留下了年仅14岁的李小小。

  事故发生后,徐芳芳的妹妹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公司立即对事故者家属作了安抚工作,并对保险事故展开了调查。在理赔手续的办理中,徐芳芳的妹妹认为李小小一直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与父亲李明很少有往来,因此应由她来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认为理赔申请人必须是李小小的父亲李明,并让李明递交了理赔申请书。

  海尔纽约人寿调查后认为意外明确、符合理赔要求,第二天就迅速作出了赔付104294元的决定。但是对于此笔保险金应该交给谁,徐芳芳的家属与李明又发生了争执,前者认为是自己一直在照顾李小小,应由其为李小小保管保险金,后者认为自己是李小小父亲,最有资格保管这笔钱。

  经过多方周旋和调解,双方达成了折中的处理办法。最终,保险公司要求李明当着儿子和徐家亲属的面,签署了《监护人领款声明书》和《赔偿切结书》,并把保险金交给李明保管。此案的处理方式最终得到了各方的认可。

  徐芳芳与李明虽已离婚,由徐芳芳抚养儿子,但李明仍是李小小的法定监护人。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把保险金交给李明

  保险公司在交付保险金给李明时,要求其签属了《监护人领款声明书》,其中包含了“监护人需正确保管保险金,且在受益人成年后必须立即将其返回”的内容

  案例点评

  此案目前已顺利结案,但案中涉及到的几个问题值得讨论和分析。

  首先,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李小小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及《民法通则》意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在本案中,徐芳芳与李明虽已离婚,由徐芳芳抚养儿子,但不存在李明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情况,人民法院也没有取消李明对儿子的监护权,所以李明仍是李小小的法定监护人,不能因为他长期不与儿子生活在一起而取消其监护权。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把保险金交给李明。

  其次,保险事故发生后,谁有资格提出理赔申请?

  根据《保险法》规定,有权提出理赔申请的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结合民法的相关规定,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若身故受益人早于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提出申请;若被保险人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或指定为本人的,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提出申请。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则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根据以上条款,可见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其它家属是否可以报案,法律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往往是家人最先知晓并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可以把这些亲人的通知视作报案,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展开保险事故的调查,一方面免去事故者家属一些不必要的重复报案。

  因此,在本案中,徐芳芳的妹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了案,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展开理赔调查,但是正式提出理赔申请的只能是身故受益人李小小的法定监护人李明。

  第三,保险公司如何帮助未成年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案中,海尔纽约人寿在交付保险金给李明时,要求其签属了《监护人领款声明书》,其中包含了“监护人需正确保管保险金,且在受益人成年后必须立即将其返回”的内容。

  保险公司的职责不仅是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规范的理赔程序来进行理赔,它更深层的意义应该是为广大保户和社会分担风险,提供保障。在面对受益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况时,如何保证他们的利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这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而在本案中,通过签署相关声明,可以对监护人正确使用该笔保险金起一定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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