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丈夫行窃身亡 妻子起诉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9 09:16
人浏览


  据解放日报报道,杜某在旅客列车上行窃时坠车身亡,其妻李女士竟认为南京铁路分局有过错,起诉索赔6万余元。日前,安徽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今年8月15日凌晨3时30分许,杜某与王、罗等4个同伙在徐州站登上开往宿州的1425次列车。4时50分许,旅客霍先生发现手机被盗,怀疑杜某等5人所为,遂上前询问索要并发生争执。杜见难以脱身,拿出一部TCL手机搪塞。由于不是自己的手机,霍未接受,并抓住他要去见乘警。杜推开霍后跨出车门,当即坠车身亡。据其同伙罗某交代,他和杜某等5人在列车上行窃,已先后作案4次。

  今年10月17日,杜某的妻子李女士向法院起诉,称丈夫是和朋友持票乘车去宿州,途中坠车身亡,作为承运方的南京铁路分局应承担赔偿责任。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6万余元。

  被告南京铁路分局辩称,杜某系盗窃心虚为逃避失主抓捕而坠车致死,属自身原因造成,根据有关法律,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费依法也不予赔偿。

  法院认为,原告之夫坠车死亡系其自身原因造成,被告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保险法》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原告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