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法院强拆后多久要给补偿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5 12:55
人浏览

  拆迁补偿的类型,一般包括了两种,也就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此外,拆迁补偿的类型,包括了货币补偿以及房屋拆迁置换等,那么,法院强拆后多久要给补偿款?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吧!

  一、法院强拆后多久要给补偿款

  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拆迁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拆迁补偿类型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杨在明表示。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据猜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以上是一篇关于“法院强拆后多久要给补偿款”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法院强拆后给补偿款的时间,还有拆迁补偿的概念以及拆迁补偿的类型,对于拆迁补偿方面的法律问题,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