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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合同怎么签订才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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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身边偶尔会听到拆迁户这个名词,因为拆迁户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以算做是小康家庭了。对于拆迁的问题是好是坏,这就很显而易见了。在拆迁之前想需要签订拆迁合同的,那么房屋拆迁合同怎么签订才好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屋拆迁合同怎么签订才好

  拆迁户签订协议时必须坚持两个原则:

  第一、树立“拆迁户是拆迁的强势群体,拆迁户在拆迁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意识。

  第二、坚持“以我为主,争取主动”。

  拆迁户经过了与开发商的谈判、洽谈或协商,对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进行协议的签订。

  拆迁所签订的协议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拆迁户在签订协议时,除签订好格式合同里的内容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在格式合同的内容外增加必要的补充条款(增加补充条款是拆迁户的合法权利)。我在这里要讲的是主要应该增加哪些补充条款。

  有一点千万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房屋已被作出拆迁裁决,在拆迁裁决被撤销前万万不要签订协议。否则,造成的后果难以预料。

  拆迁的补偿方式一般分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而回迁安置又分产权人回迁安置、承租人回迁安置,协议的签订应按上述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而有所区别。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一)格式合同:根据双方协商好的补偿金额按合同的内容进行签订。

   (二)起码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1、甲方(一般为开发商)须于****年**月**日前将拆迁补偿款共计*****元一次性付给乙方(一般为拆迁户)。

  2、如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款给乙方,则甲方按应支付给乙方拆迁补偿款计每逾期付款1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违约金与拆迁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如甲方所支付款项不足以一次性全部支付违约金与拆迁补偿款,则所支付款项先计付违约金,再计付拆迁补偿款,余下未付拆迁补偿款,继续以未付拆迁补偿款计由甲方每逾期付款1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余此类推,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拆迁补偿款为止。甲方需支付违约金的天数按甲方支付拆迁补偿款之日计。

  为什么建议增加这两条补充条款?我讲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案例。

  2002年,在我的被拆迁房屋地段,有部分采用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并把房屋交给开发商拆除后(所签协议没有增加我上述所列的补充条款),开发商迟迟不给予支付拆迁补偿款,采用拖的策略。经拆迁户多次追讨后,开发商提出“立即付款也可以,但每一平方米的补偿款扣减100元,并且,按全额签收”。拆迁户迫于急着用该部分补偿款去购房或租房以解决住房问题,为了早日拿到补偿款,无奈地只能屈服,答应了开发商的条件,白白地损失了一笔不少的补偿款。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开发商是“乘人之危”,利用拆迁户急于用拆迁补偿款购房或租房的心理实行“趁火打劫”。

  但如果拆迁户当时所签订的协议增加了上述的补充条款,则主动权掌握在拆迁户手中,可用高额违约金牵制着开发商,约束开发商履行合同。在高额的违约金的重压下,开发商一般是不敢贸贸然的冒此风险。那么,拆迁户如期拿到补偿款就有保障了。

  三、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

  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2、回迁安置房的选择。

  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签订拆迁合同一定要全方面的打量,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房屋拆迁合同怎么签订才好。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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