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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竹县城拆迁风波:11人无故被关押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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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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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4日,四川省大竹县城幸福街54号房屋及商铺被强拆。

  “从强拆的前一天晚上到当天,我们家先后有7人被抓。”

  这间房屋的产权人、42岁的残疾人刘世林及他的亲人们告诉记者,从23日下午刘世林与妻子从县法院出来后,便被警察跟踪,“到晚上8点,警察、政府工作人员等足足有一百多人围在我家周围。”

  “看到自己一生心血换来的房产就要被不明不白地强制拆除,我流着泪不顾左腿的病痛,趁他们不注意,拼命地爬上自家房顶。”之后,刘的妻子被叫到县建设局“商谈”,刘的妻子告诉记者“在建设局看到有那么多警察,还有许多蒙面的人,我便吓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刘的妻子被送往医院。刘告诉记者:“我的妻子还在医院抢救时,他们便开始抓人了。”

  最初被抓二人。刘的侄女婿廖克云告诉记者:4月23日23时,他和刘的二弟刘世刚被“通知”来到建设局“商谈”。进门后,二人的手机即被搜走。23时10分左右,“四个特警将我们押上车,并进行录像”,后来“把我们送到县城外的东柳派出所,分别关在两间房子里,警察对我们进行询问笔录”。刘世刚告诉记者“警察说,你知道为什么带你到派出所?是因为你家老大刘世林极其不配合建设局、开发商的拆迁开发!”

  接着被抓三人。刘的二弟及侄女婿被抓后,从医院赶回来的刘妻给二人打不通电话,非常着急。23时30分许,刘的三弟刘世红、四姐夫尹发文、外侄蒋华便前往县建设局找人。在离县建设局不远的大街上,刚刚获悉二弟他们被抓的消息,正待返回。“突然从身后冲上几个蒙面警察,将我们三个抓了起来。”“之后,我们被带到县建设局”同样他们的手机也被搜走并关机,同时从他们身上搜走的还有他们准备拍摄强拆的录像机。蒋华告诉记者:“有警察对我们讲,我们怀疑你们身上有易爆物品!”

  24日凌晨2时许,刘的大姐、二姐及妻子等众人赶到建设局找人,被告知“不知道”。恰好此时刘的外侄蒋华借上厕所之名,从窗口向楼外喊话,大家方知他们被关在里面。此后,刘妻找公安局长等相关领导。

  刘的妻子告诉记者,拆迁办的袁居奎(借调到拆迁办的警察)对她说:“你快叫你老公刘世林从房顶下来。”刘妻说:“你们抓了5个人,你们要把他们全放出来,而且我要亲眼看到他们,我老公才会下来。”公安局局长当场打电话,大约两点多钟快三点时,才放他们出来。

  最后又抓二人。晨5时许,刘世林被从房顶上“动员”下来。“我一下来,便被警察推到车上直接拉到建设局。在建设局,我见到了副县长孙忠及建设局局长朱和志等干部”,商谈最后以“房子拆了后慢慢解决”告终。晨7时许,正欲回家的刘与妻子在建设局门口,突然被“几个蒙面警察强行抬上警车”拉到东柳派出所分别关在两间房子里,直到下午17时,“才释放了我们”。

  当刘与妻子赶到家时,看到的只是一片废墟。

  残疾人刘世林何以遭遇如此“依法强拆”?

  刘皮匠:“煌歌拆迁,太亏人了!”

  刘世林做皮鞋营生已有20多年,因此被当地人称作“刘皮匠”。

  刘出生在大竹县余家乡的一个小村庄,初中刚毕业,15岁的他便因骨结核致使左腿残疾。1984年,他来到县城跟人学做皮鞋,1990年便独立门户成了一个皮鞋加工户。1996年,30岁的刘拿出所有积蓄在最繁华的“百年老街”——幸福街购得一处三层的砖木结构商住房,即幸福街54号房产,并及时办理了房产证、国有土地证变更手续,还缴了5千多元土地出让金,出让期限40年。从此刘便住在这里与3个徒弟以加工皮鞋为生,一层门市,二层加工,三层住宿。“每月纯收入有七、八千元左右”。

  五年前,即2003年,刘所在的商业老街被县里划入了“北门片区旧城改造”的范围。刘说“旧城改造,我们举双手赞成!”这条街上的房子基本都是三层的砖木结构商住房,居住在幸福街75号的陈维富老人告诉记者:“大部分房子都在一百年以上了,太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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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国土局、建设局的许多文件显示,此次旧城改造不仅包括了刘所在的幸福街,还包括了周边的民主街、新生街,以及部分菜农居民区灯塔居委会和紫金桥居委会。不仅拆迁居民商户,还要拆迁居住在这里的一批机关与企事业单位。这个从县城北门到城中心小游乐园的地块“用地面积191.3145亩”。

      2003年9月,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以下简称煌歌公司)取得了这个片区的土地使用权。10月7日,县计委批准了该公司在此地块建设“煌歌商业广场”的商业开发项目,此项目后来改名为“煌歌·城市之星”。

      2003年底开始,县国土局办公楼大院首先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接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商业幼儿园、城关粮库等机关单位的房屋从2004年开始签署并实施拆迁。

      居民商户的拆迁从2004年4月也开始实施,分阶段陆续进行。建设局分管拆迁工作的副局长涂建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整个拆迁区总共有居民商户1398户,目前已拆了800多户,还有540多户没有拆迁。”居住在幸福街54号的刘世林便在已经被拆迁的数字里。

      2007年拆迁进行到刘世林所在地段,刘告诉记者,5月的一天,县拆迁办的林道兴来到家里正式谈拆迁事宜。之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县拆迁办的人来谈拆迁的事。之所以一直没有谈下来,就是“太亏人了!”。

      其一,安置补偿面积与房屋实际面积不符。

      刘的《房产证》上记载面积是:111.5平方米。其中门市面积31.5平方米,住宅80平方米。拆迁最终是按此面积计算补偿的。

      但是,刘称自己房屋实际面积是:135.96平方米,其中门市面积达61平方米,住宅74.96平方米。对此,刘解释:“为什么办证时,面积办小了,是为了少交办证的费用。”

      从2007年面临拆迁开始,刘便不断请求建设局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测绘,强拆当天早晨建设局委托大竹县方圆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对刘的房屋进行了测绘,测绘结果总面积与刘所陈述的完全一致。

      由此,刘认为拆迁补偿面积让自己亏了24.46平方米。

      刘的代理律师王振宇、杨作福告诉记者,《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其二,安置补偿价格严重偏低。

      开发商给刘的房屋安置补偿价格是:门市7630元/平方米;住宅1100元/平方米。刘认为这个价格极不合理。刘说,拆迁期间我所在的这个黄金地段门市价格是30000元/平方米;住宅是2000元/平方米。记者走访了这个最繁华路段,价格与刘所述基本一致。在煌歌公司的“煌歌·城市之星”售楼大厅,售楼小姐告诉记者,建设中的煌城名邸下面的门市共4层,每层都在4000多平方米,目前的销售价格是30000元左右/平方米,上面的高层住宅,价格是2600元左右/平方米。这个高达30层的“城心尊宅”的地基正好就建在刘的房屋所在地。

      刘对记者说,“按照开发商的评估结果我的房屋仅仅只有32.8万元;按市场价格算至少应该值198万元,二者之间的差异高达165万元。”“是开发商实补房价整整五倍多的血汗钱就被他们明火执仗地‘依法’抢劫了!”“你说,哪个会签这样傻的卖身契?”

      其三,原地安置方案让被拆迁人无法承受。

      刘告诉记者,按照拆迁法规,我们可以要求产权调换安置,但拆迁办的人说,原地可以,但提供的商铺面积一般都在90平方米到270多平方米,价格也高达3.6万元/平方米。小本生意人买不起,只能接受不等价的货币安置。其实他们一直是在逼我们离开这个黄金地段。

      刘说,在协商安置区位的问题上,拆迁以后,不能回迁自己原有的地段和口岸,在这个问题上利益差别最大,在北门片区每个黄金口岸,基本上由开发商占据,所以被拆迁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凡是黄金口岸都定为非安置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说是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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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在拆迁办工作的公务员告诉记者:“确实太亏人家刘世林了,同样都是人,为什么你开发商发财非得让平民百姓遭殃呢?”

      其四,只算房价,不算地价。

      刘与他的外侄告诉记者,目前很多机构在估价的时候,只是把房屋价值计算到补偿方案中去,而省略了土地的价值,导致了估价结果偏低。事实上土地的价值远远高于房屋本身的价值。刘说:“为什么开发商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自由转让土地,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而民事主体平等的我却不能呢?”,“在北门片区,我是实实在在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听说煌歌公司根本就没有交出让金,他为什么就这么霸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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