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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9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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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很多的企业和公司在交易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会要求对方在下单之前先交纳定金,这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而定金的交纳也是属于预付款的一种。那么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首先先从定义上说下这两者的区别,订金是预定时候交付的一笔前,这个就是为了确定当时这件事我订下来了,先支付的一种形式,但是这没有什么担保的意思,就是确定事情要去做的意思。而定金就不同了,他可以理解为在正是发生事情的情况前,先支付一些钱把这个事物买下来,这个就有些担保的意思了,一般购买的都是比较贵重的物品,所以需要提前担保下,如我们买房的时候需要付的就是定金,这部分是有法律保护的。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2、然后要说的就是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订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没有什么法律效应,而定金就不同了,他是有法律效应的,也就是他具有担保性质。而到底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一般是由双方共同决定的,如果双方没有什么约定的话,那么到时候订金就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在交付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约定好了,并且签订了相关的条款,那么就是无法再退还得了,就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就好比我们去一家非常火的餐厅吃饭需要提前定位,一般都会让交付定金,如果不去了就可以退还,假设在交付订金的时候餐厅已经告知如果不去了订金是不退换的,并且也签订了相关的条文,那么就会把订金变成定金,同时有了法律作用。

  3、两者的退还方式差异很大,一般订金只要双方商量好之后就可以退还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和争议,但是定金就不一样了, 很多时候定金肯定是都不能退还的,除非开发商那边出现了问题,或者违法了合同的规定,发生了法律问题,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退还不了的,所以我们在签订有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想好,不要因为一时疏忽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后果。

  二、定金的作用有哪几个方面

  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

  第一 ,定金具有违约金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具有预定赔偿性质,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定金便是对对方损失的赔偿。

  第三,具有处罚违约方性质。如果一方违约未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完全是对违约方的处罚。

  第四,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将定金收回。

  三、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是什么

  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交易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促成。

  (1)、订约定金系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

  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之金钱系定金而非其他。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系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当然,实际交付之金额无论是否与书面约定之金额一致,都应以法律规定的20%为限。

  (3)、对于“转定”之认定正是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为了防止买卖双方“跳单”,更有不良中介为了牟取高额差价,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不让买卖双方互相见面。很多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分别而非同时签署。其定金也是通过中介转付,而非买卖双方直接交付。主要的做法是:由中介先向买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意向金或诚意金等,待卖方确认买卖条件后将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交卖方,便视为“转定”即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订约定金。对于此种“转定”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的相关介绍,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相对比较大的,对于定金的销量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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