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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绿本又质押车辆还不起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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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一些经济的原因,有些人需要抵押车辆,这样可以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毕竟我们的能力是有限的,有些人肯定会面临还不起的情况,那么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呢?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抵押绿本又质押车辆还不起怎么办

  一、抵押绿本又质押车辆还不起怎么办

  (一)跟银行和贷款公司协商还款时,对方打电话就接,来找你也见他,千万不要不接电话,也别躲着不见人,不然对方报警了定性为诈骗就真有可能坐牢。

  (二)如果遇到银行和催收公司催款厉害,尽量自己的态度要委婉,告诉他们请尽量不要惊扰自己的家人,更不要做一些带有恐吓性质的言语和行为,免得自己家人受到惊吓,告诉他们一定慢慢还,全程录音或者是录视频留做证据。

  (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四)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二)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实现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三、抵押与质押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抵押绿本又质押车辆还不起怎么办的介绍,在面对还不起钱的时候一定要和对方说明情况,这样他们才可以处理我们的车辆。如果您的客户将汽车抵押给您,但是在合同到期却不还钱,那么您可以找法律快车律师帮忙,他们会凭借法律知识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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