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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担保人为何一方签字就可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9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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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为他人进行担保的时候,对于已经结婚的人来说,有一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了解这部分需不需要配偶同意的,那么夫妻担保人为何一方签字就可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担保人为何一方签字就可以

  不是。当事人在担保协议上签字就表示已经对担保协议认可,已经生效了。

  不过,因为贷款担保是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当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时候,只能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因为这不是当事人借贷用来进行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

  二、丈夫个人为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四)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五)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六)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本案中丙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家庭也显然没有从中获益。

  三、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另一方也要担责吗

  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担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夫妻担保人为何一方签字就可以的相关内容,有的担保是不需要配偶签字但是是需要共同承担的,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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