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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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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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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对于担保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需要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解除担保合同。那么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担保人不想承担担保责任的,想解除担保合同时,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保证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担保。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担保合同的法定解除

  (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

  (三)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对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仍应承担相应得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担保合同可以附期限解除吗

  担保合同可以附期限解除。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总而言之,制定担保合同必须严格遵照民法单合同编关于担保的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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