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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如何去实现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1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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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抵押权实现应具备的条件是抵押权是有效存在;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或受到清偿,且债务未清偿的原因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符合上述条件债权人可行使抵押权,使债务得以清偿。

  一、抵押权是如何去实现的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务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二、抵押权的作用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担保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有序的深入和发展,抵押权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成为最常见、最常用的担保形式。

  三、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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