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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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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在于担保内容不同、担保的债权数量和时间不同以及转移和消灭的条件等等。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担保金额尚未确定,而一般抵押权设立时担保金额都已确定。

  一、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是哪些

  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在设立时担保内容、担保的债权数量和时间、转移和消灭的条件以及适用性和手续等方面有不同,具体不同如下:

  1.设立时担保内容: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因此担保的金额等尚未确定,只确定了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而一般抵押权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担保的金额等都已经确定。

  2.担保的债权数量和时间: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数量不确定,可能是一个或多个债权,但通常为多个。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确定的债权,发生时间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

  3.转移和消灭的条件:在最高额抵押权中,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而一般抵押权在债权转移时随之转移。此外,在最高额抵押权中,只要产生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还存在,部分债权的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一般抵押权则在主债权消灭时一同消灭。

  4.适用性和手续:最高额抵押更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例如,连续多次借款的,采用最高额抵押更有效率。相比之下,一般抵押的效率较低,即每次借款都要设定一个抵押担保,签订一次抵押合同,进行一次抵押登记。

  二、最高额抵押是否包含利息

  律快车提醒您,最高额抵押包括利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三、最高额抵押可否二押融资

  不可以,最高额抵押后债权是不得转让的,是不能再二押的。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最高额抵押担保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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