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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长以完税证明为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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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一路飙升,二手房成为房地产业关注焦点之一,尤其是今年国家对二手房产交易营业税政策调整。但是由于售卖双方以及中介机构对二手房产交易营业税时间段理解不透,以至出现纠纷。昨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应了解二手房产时长是以房屋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为准。

误读政策引发纠纷

据了解,近年来,房价一路攀升,市民投资性购房与自用购房需求都比较多,二手房交易活跃。通常卖房者以实收数开价,令二手房交易中最令人关注的营业税一下子成为了购房者的负担。购自用房者为了合理规避“个人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征收全额营业税”的政策,节省一笔不菲的费用,多数都会事先询问交易房屋是否已经购买超过5年。但也就是这么简单的一问,也有人会得到错误的答复。

根据市消委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市民李先生今年7月29日通过房产代理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合同。付过定金和中介费之后,办证前中介公司却告知该物业房产证上的日期未够5年期,他还要多负担房产交易产生的20%的个人所得税及住房营业税。事实上,李先生事先也询问过房业的购买年限是否超过5年,但是得到的答复却是已经超过。

“发生争议后,李先生要求退还所有已交款项并中止合同。经协商,业主同意退还订金,但是中介公司却不肯退回中介费。中介代理辨称,当初查看了该房产的购买合同,其签订日期的确已满5年。”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二手房实际交易中,税务机关是根据房屋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为准的,对政策的误读造成了交易后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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