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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2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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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连带担保人,他的担保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债权人在债权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六个月是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连带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连带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多少

  1、一般来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合同期满后6个月之内债权人可让连带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二、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消灭的情形

  通常来讲,如果要使主合同消灭情况有以下几种。第一,有可能是合同订立本身是不符合规定的,可能是行为人不符合规定,例如八岁以下的小孩儿所订立的合同,也有可能是它的内容不符合规定,例如它约定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等等。这种情况都会导致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也会导致保证人的作用是不需要履行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况下,也不需要再次履行义务了。例如约定时间为两年,两年之内出现了问题,保证人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两年届满之后,保证人就不需要再对任何的事情承担责任。

  三、担保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连带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如果遭遇强制拆迁的,连带担保人担保期限为六个月,也就是说半年的时间是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所以我们要注意这个问题。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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